作者:admin人气:0更新:2026-03-11 00:17:17
法制网记者 王春 通讯员 嘉文
日前,一起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在浙江省温州市永嘉法院开庭审理。32名被告人站在被告席上,能容纳160人的法庭里坐满了旁听人员,多数都是涉案人员的亲戚朋友。
该涉黑组织的“带头大哥”赵某,男,1986年出生,住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。2004年开始,便因殴打他人、赌博等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,之后又因犯故意伤害罪、寻衅滋事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,于2012年刑满释放。
刑满释放后,赵某重操旧业,因涉嫌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,开设赌场罪,寻衅滋事罪于2015年被温州市公安局依法逮捕。
公诉机关指控,2012年以来,赵某为了树立威望,发展势力,在苍南县龙港镇一带以经营赌场为依托,不断扩充势力,先后网罗了一大批甘肃武都籍闲杂人员跟随其从事违法犯罪活动,逐渐形成了以赵某为组织者、领导者,李某等人为积极参加者,许某等人为参加者且相对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。组织成员统一称呼赵某为“哥”、“老大”并服从于赵某的领导和管理。
为了管理和控制成员,赵某在具体组织、领导犯罪组织的过程中,对其组织成员实行严格管理,强调组织成员对其本人要绝对服从,平时行事要低调,不能碰毒品,被人欺负了不示弱,组织团体实施抱团发展等。
为攫取非法经济利益,赵某及组织成员在苍南县龙港一带以其组织的影响力,自己开设或者笼络其他社会人员合伙开设赌场或者以暴力、威胁等手段强行入股他人的赌场,逐步垄断龙港一带的赌场业。通过长期在苍南县龙港一带开设赌场倒款、抽取头薪、强索他人赌场股份非法获利,并安排组织成员在赌场内望风、看场拿取赌场红钱、看场费。非法获取的利益一部分由赵某用于赌博及个人挥霍,一部分以聚会埋单的形式,联络成员间感情。
该组织在进行犯罪活动期间,为了使其强势地位得到巩固,独霸一方,赵某及组织成员使用暴力、威胁或者其他手段,多次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。2012年以来先后实施了聚众斗殴、开设赌场、寻衅滋事、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,在苍南县龙港镇一带形成了恶劣社会影响,严重扰乱了社会风气,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。
这起涉黑案件中,公诉机关指控该涉黑组织共6个罪名,分别为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,聚众斗殴罪,开设赌场罪,寻衅滋事罪,非法拘禁罪,故意伤害罪。
庭上,对于被指控的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寻衅滋事罪,赵某矢口否认,称自己未参加黑社会。同时对开设赌场的涉案金额提出异议。
同时,多名被告人声称自己并未参加黑社会,只是帮忙或是老朋友之间的普通交往而已,对指控的罪名不承认。
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,几十名辩护人都提出了相应的辩护意见。其中,赵某的辩护人不承认指控的组织、领导黑社会组织罪,认为赵某等人的关系都是老乡朋友间的关系,没有形成上下层等级分明的关系,对其他指控的罪名也均提出异议。
让人注意到的是,被指控为黑社会组织积极参加者的李某,是赵某的小舅子。他不承认指控的罪名,称自己并未收到工资,只是过来帮帮忙而已。
被告席上的32名被告人中,有一名女性。现年42岁的刘某,温州市苍南县龙港人。8年前因赌博被行政罚款,如今却再次因为2年前在赵某的带领下,在苍南县一带参与开设流动赌场,站在了被告席上。“我只是过来帮忙的,我不知道这会构成犯罪”。庭上的刘某解释说。
由于本案案情较为复杂,涉案的被告人较多,将择期进行宣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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